2022-05-16 17:20:16

关于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废水排放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门对取得全国排污许可证后企业的证后管理要求,按照全国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对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根据自行监测方案规定的频次定期开展了渗滤液废水自行监测,现将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2022年04月渗滤液废水自行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开:
  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共设置1个渗滤液废水排放监测点位,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标准》(GB16889-2008)中表2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的标准限值要求,具体监测项目和数据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废水检测报告.pdf